考点一:知识与技能的关系
技能:在练习基础上形成的按某种规则或操作程序顺利完成某种智能任务或身体协调任务的能力。
一般而言,知识是与陈述性知识概念相吻合,技能是与程序性知识相吻合
考点二:程序性知识
表征方式:产生式和产生式系统
考点三:智能技能的习得过程和条件
(一)智能技能的层次
辨别,具体概念,定义性概念,规则,高级规则
五种层次的核心思想:后一个需以前一个层次为先决条件
(二)辨别技能的形成
刺激与反应接近,反馈,重复
(三)概念学习
概念学习是能概括同类事物共同本质特征
具体概念:一类事物共同本质特征可以直接通过观察获得,要求学生具有辨别能力,对基本概念的辨别
定义性概念:共同本质不能通过直接观察获得,需要经过定义来揭示。要求学生事先掌握定义的组成部分和语法。
(四)规则学习
包括公式,法则,原理和定律
规则由概念组成,反应概念间的关系,以掌握相应概念为基础,是一种智能技能,学习实质是使学生能在体现规则变化的情境中适当应用规则。
两种基本形式:①从例子到规则,如:奥苏泊尔同化论中的上位学习,即发现学习;②从规则到例子,如下位学习,在教学实践中的接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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