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在使用百度媒体号平台服务前,应当仔细阅读《百度媒体号平台服务协议》 (下称“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特别是以加重字体标示的关于百度媒体号平台及用户重大权益的条款)及百度媒体号平台各频道单项服务条款、全部活动条款、规则内容,用户点击“同意以下协议并激活”按钮,将视为用户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且具有浏览百度媒体号平台平台信息、提交订单、发表评价等使用百度媒体号平台服务的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可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百度媒体号平台有权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有效替代原有协议。用户可随时查询最新协议。用户如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百度媒体号平台提供的服务,用户一旦使用百度媒体号平台服务,即视为用户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协议及其他服务条款中的各项内容,包括百度媒体号平台对本协议及其他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百度媒体号平台用户。
一、相关术语
1.1 “百度媒体号平台”是百度移动搜索对媒体及内容合作伙伴所开放的内容分发渠道。用户注册媒体平台后,用户可以在此平台上向用户传播信息、与用户交流互动、为用户提供媒介服务等。
1.2 “用户”指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百度媒体号提供的相关服务的用户。
1.3 本服务是百度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发布、以及与此相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用户关注订阅号后将成为该帐号关注用户,媒体号可以通过媒体号平台为相关用户提供服务。
二、用户帐号注册及管理
2.1 用户在注册、使用和管理平台账户时,请使用真实、有效且合法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并注意及时更新。百度有权核查用户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再决定是否核准您的注册申请。
2.2 注册申请通过后,用户将拥有百度媒体号平台账号的使用权,可以登录并在平台上发布内容。该使用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帐号的行为将被视为注册用户的行为。
2.3 平台帐号的所有权归百度所有,百度公司有权因经营需要收回账号。同时,禁止任何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账号等行为。
三、用户信息保护及隐私声明
3.1 百度媒体号平台仅在用户注册、提交订单或使用百度媒体号平台手机客户端时,基于用户帐户安全、发放百度媒体号平台优惠券、定位或配送用户订购、查询的商品或服务等需要,收集用户的手机号、电子邮箱、收货地址、当前位置等必要的个人信息,除此之外,百度媒体号平台不会收集任何用户信息。用户同意百度媒体号平台基于上述目的及范围收集信息。
3.2 百度媒体号平台非常重视对用户个人信息及隐私的保护,用户的邮件及手机号等个人资料为用户重要隐私,百度媒体号平台将严格保护。此外,在获得用户许可的情况下,百度媒体号平台应用将获取用户的地理位置信息,以便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准确的产品和服务。百度媒体号平台承诺不会将以上个人资料和地理位置信息用作它途;承诺不会在未获得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用户的个人资料和地理位置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1) 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
(2) 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机关的要求,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第三方披露。
(4) 为了商品配送或其他为用户利益需要而向交易以外第三方提供的,例如物流配送商、用户同意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商等。
3.3 百度媒体号平台用户可以通过设置的密码来保护账户和资料安全。用户应当对其密码的保密负全部责任。请不要和他人分享此信息。如果您使用的是公共电脑,请在离开电脑时退出百度媒体号平台以保证您的信息不被后来的使用者获取。
四、用户行为规范
4.1 您需要对注册和使用时提交的信息及材料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2 请您妥善保管您的账户信息,并对此账户下发生的一切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帐户或密码信息,如出现或怀疑帐号和密码遭到他人使用,请尽快通知百度,以免您的利益受到损失。
4.3 请您保证对在百度媒体号平台上传、发布的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您发布的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4 请您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并正确、适当地使用此平台,如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百度有权在任何时候依据本协议中止或终止对您提供服务。
4.5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您不能利用百度媒体号或媒体平台制作、上传、发布、传播任何与如下要求相悖的内容(该内容是指您使用百度媒体号平台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帐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其他资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百度媒体号平台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4.6 为保证百度媒体号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请您不要利用百度媒体号平台制作、上传、发布、传播如下内容:
- (1) 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低俗类信息;
- (2) 骚扰、垃圾广告;
- (3)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 (4)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任何信息;
- (5) 含有其他干扰百度媒体号正常运营、侵犯其他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4.7 为确保百度和用户的利益,您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要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百度媒体号账户和媒体号平台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帐号运营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 (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进行相关活动;
- (2)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 (3)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 (4)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
- (5) 未经百度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
- (6) 利用百度媒体号账户和媒体号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7)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
- (8)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产品正常运营或未经百度明示授权的行为。
4.8 请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私自使用百度的包括但不限于“百度”、“百度媒体号”在内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
4.9 一经发现用户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上述禁止的言论或行为的,百度媒体号平台有权采取暂停提供服务、删除违法违规信息、限制用户购买、禁止用户发言、锁定用户帐户等处理措施。若因用户的上述言论或行为给他人或百度媒体号平台造成损失的,用户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百度的权利和义务
5.1 为保障用户和公司的利益,百度有权对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查和核实,如发现该等信息和材料中存在任何问题,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补充相关材料。如果用户拒绝改正或补充相关材料的,百度有权拒绝用户使用本服务。
5.2 百度为百度媒体号平台的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
5.3 百度保留随时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百度媒体号平台服务的权利。公司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电话或信件传送等方式向您发出通知,通知在发送时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届时公司无需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5.4 百度有权在百度媒体号平台投放各种商业推广信息。
5.5 百度媒体号平台服务是针对注册用户的开放平台。百度媒体号平台服务平台所发布之文章、信息等内容仅代表用户观点,不代表百度赞成发布信息的内容和立场,与百度公司无关。对于用户言论引发的全部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百度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服务条款的修改
百度媒体号平台有权不定期的制定、修改本协议及/或相关服务规则,一旦条款及服务内容、规则产生变动,百度媒体号平台将会以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
七、免责事由
7.1 百度媒体号平台服务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百度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百度媒体号平台服务的调整导致信息丢失和/或其他结果的,百度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您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百度保留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的权利,用户需承担此风险。
八、知识产权
8.1 用户同意,由您通过百度媒体号平台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您或原始版权人所有,以上内容您授权百度使用并授权百度对侵犯以上内容版权的行为进行维权。百度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属于百度所有。
8.2 您应当是在注册资料中提交的网站的合法权利人。本协议的合作范围是您提交网站的全部内容,除非您另有明确表示,您在注册时点击同意,即表明您同意授权百度收录、链接您网站中的全部内容,并授权百度媒体号平台并通过系统以您的注册帐户自动发布相关内容。如您对授权范围另有需求可以书面方式通知百度并另行签订授权协议。
8.3 您理解并且同意,为持续改善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您授予百度及其关联方、合作方对您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具有全世界范围内的、永久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
8.4 本服务所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百度、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九、违约责任
9.1 百度媒体号平台或用户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9.2 如因用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给百度媒体号平台或商户造成损失的,百度媒体号平台有权要求用户对百度媒体号平台或对商户进行损失的赔偿。
9.3 如因用户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在百度媒体号平台或利用百度媒体号平台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的,百度媒体号平台有权立即终止继续对其提供百度媒体号平台服务,注销其账号,并要求其赔偿由此给百度造成的损失。
9.4 如用户以技术手段干扰百度媒体号平台的运行或干扰其他用户对百度媒体号平台使用的,百度媒体号平台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给百度造成的损失。
十、法律管辖和适用
10.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0.2 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上述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上述法律规定重新解释,但不影响其它合法条款对用户产生的法律效力和影响。
10.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规定可被删除,不影响其余条款的继续执行。
10.4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百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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